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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重庆办公室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在新加坡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关于建立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声明指出,双方同意在中国西部地区的设立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选择重庆直辖市作为项目运营中心,将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技术作为重点合作领域,确定项目名称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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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我所协助深圳赞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登记
2016年7月20日,我所接受深圳赞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道资本”)委托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和《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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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我所助力成都弘信科技成功登陆新三板
近日,由我所提供新三板挂牌专项法律服务的“成都弘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8063)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已取得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无异议函》,即将登陆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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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我所高级合伙人刘汝忠律师被聘为瓦努阿图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 常年法律顾问
2016年7月19日下午,我所高级合伙人刘汝忠律师率团队律师赴瓦努阿图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下称瓦国驻华使馆)参加法律顾问受聘仪式。瓦努阿图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DENNIS NAI阁下主持了简单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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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我所协助重庆兴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016年7月15日,我所接受重庆兴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资产”)委托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和《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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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我所协助锦鑫盈创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016年7月11日,重庆婚姻财产分割律师接受成都锦鑫盈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鑫盈创”)委托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我所高级合伙人郭成刚律师、律师薛松等为锦鑫盈创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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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我所入选《The Lawyer》亚太地区100强律所
近日,泰和泰入选英国著名专业法律杂志《The Lawyer》公布了“亚太地区100强律所”榜单,泰和泰以精进的专业能力及强大的专业团队再次入选,位列亚太地区2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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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我所协助元储基金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
2016年6月20日,重庆婚姻财产分割律师接受西藏元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储基金”)委托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我所高级合伙人林忠群律师,律师许志远等为元储基金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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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我所成功协助徐州经开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泰和泰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吴烨律师团队作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经开”)本次境外发行美元债券项目承销商的境内律师,协助徐州经开境外子公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发行3亿美元的担保债券。本次债券于2016年6月17日成功上市并获准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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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我所助力重庆长江尚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016年5月,我所接受重庆长江尚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筹基金”)委托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我所高级合伙人刘志强律师,律师梅映雪、谭妍为尚筹基金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